时间: 2022年04月13日 07:57 | 作者:单号无忧 | 来源: 单号无忧物流网| 阅读: 186次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87号)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物流”、“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8,755,556股。发行价格15.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575,118.1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717,418.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5,857,700.00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东航物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对东航物流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并考虑到上海市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于2022年4月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视频访谈方式对东航物流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徐志骏及项目组成员于2022年4月对东航物流进行了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中金公司查看了公司2022年度公司治理和内控等相关制度的实施情况,“三会”文件和信息披露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资料,并对东航物流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二、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东航物流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收集和查阅了东航物流各项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重点关注了上述会议召开方式与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以及相关事项的回避表决制度是否落实;查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有关文件记录。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航物流根据《公司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这些制度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行为准则和行动指南;公司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公司章程规定的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的职责完备、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人员的职责及制衡机制有效运作,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健全、有效;公司已经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独立监督和评价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行为,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东航物流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内控环境良好、风险控制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东航物流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公司相关公告,检查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内部申报审批流程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航物流的信息披露制度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信息披露情况基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情况,查阅了公司三会会议资料、公司账务情况并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航物流资产完整,资产、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完全独立,未发现关联方违规占用东航物流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募集资金账户的情况、募集资金的相关原始凭证和银行对账单、相关会议记录和公司公告等资料并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能按照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相关担保合同、对外投资协议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执行,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百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情况